“当然不敢接。我都失忆了,谁知道这是不是我写的。”
郑思怡是真的傻眼了,表情跟吃了苍蝇似的难看。“我有必要编个日记本来骗你?再说你不会对照以前的字迹吗?”
“你说的也有道理,那行吧。”我随手接过,也没翻动,转身就走。
她在后面喊:“喂,你能不能重视一点,我们还会再见面的。”
我挥了挥手中的笔记本,表示知道了,头都懒得回。
不知怎么的,我真顶烦她的,也可能是原主身体本能的排斥。陆之然说郑思怡擅交朋友,有领导能力,在我看来那些都是表象,她喜欢拿捏和钻研人性倒是真的。从一开始,她的刻意接近就是为了还日记本,但是绕一大圈,还和H高的人交朋友又是为了什么,想弄清楚我是不是在装失忆?好像越想越复杂了。
出于侦探心理,回程的路上我就没忍住,直接在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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